【以下协议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协议单方称“甲方”、“乙方”或“一方”,“乙方”为杭州迪火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拟订立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折扣优惠
1.1.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员工可凭二维火APP之火通卡享受餐饮折扣优惠,以上折扣优惠适用于乙方开通企业端服务的餐饮企业。
1.2.后台服务
1.2.1.乙方将为甲方员工提供二维火企业专属后台服务:
1.2.1.1.乙方承诺本协议优惠不低于餐饮企业店内会员的优惠。如发现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中止协议条款及一切合作。
1.2.1.2.乙方将指定一名专属人员进行服务对接,负责员工咨询、售后跟进等事宜。
1.2.1.3.在乙方按时提供正确、完整的宣传材料的前提下,甲方需协助乙方在内网进行信息发布,且在必要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的建议与指导。
1.3.资金结算
1.3.1.所有资金结算将由甲方员工与乙方签约商户自行结算,本协议不涉及具体结算条款。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
2.1.1.有义务提供员工名单及相关信息给乙方,作为办理二维火之火通卡享受餐饮折扣优惠用。
2.1.2.有督促员工与乙方签约商户进行资金结算的义务。
2.1.3.有对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优惠不低于餐饮企业店内会员优惠情况的监督权。
2.2.乙方
2.2.1.有要求甲方提供甲方员工名单及相关信息的权利。
2.2.2.有义务为甲方员工办理二维火APP之火通卡享受餐饮折扣优惠的义务。
2.2.3.有保证本协议优惠不低于餐饮企业店内会员的优惠义务。
第三条 协议期限
3.1.协议有效期为一(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至本协议期限结束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双方同意对合作中涉及的所有信息(是指本协议签订前及签订后,双方之间披露的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的披露之时不为公众所知晓的所有信息和数据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计划、新产品、市场及销售、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客户业务信息、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合同、成本和价格、定价政策、人力资源信息等方面的所有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如一方泄露上述信息,造成另一方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五条 条款约束与效力
5.1.本协议一经确认,任意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变更方需提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向另一方提出书面《优惠合作协议变更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
6.2.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一切仲裁费用。
6.3.本协议一(1)式两(2)份,双方各执(1)份,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